答:(1)公司所有股东,法定代表人,公司监事的身份证复印件. (2)公司拟设立地址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.(如购房合同所注地址与现路名或门牌号不一致,需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材料.) (3)房屋租赁协议或无偿使用证明. (4)不扰民保证书及居委会或物业出具的不扰民证明. (5)拟设立公司的执行董事,公司经理及公司监事的任职文件. (6)全体股东签名的公司章程.(具体联系润晟会计管理公司 85836637 杨先生) (7)法人代表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. 特别友情提示:为严肃公司设立的合法性,为方便贵公司设立后变更登记项目,请各公司的股东签字均由本人亲笔签署,万勿替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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