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 营业执照副本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; 2、 企业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(个体工商户除外); 3、 法人、经办财务人员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(外地驻青人员还需提供暂住证); 4、 房屋租赁合同、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; 5、 企业章程原件及复印件。 6、 办税人员身份证及复印件;(市北) 7、 个体工商业主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照片二张; 8、 税务机关需要的其它资料、证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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