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出口产品退(免)税是指产品出口后退还(免征)产品在生产和流通环节交纳 的增值税和消费税。即除了二种情况外,产品均可在报关出口离境并在财务上作销售 后按有关规定予以退还增值税和消费税。这二种情况为:(1) 对来料加工复出口产 品、避孕药品和用具、古旧图书、卷烟、军品以及军队系统企业出口军需工厂生产或 军需部门调拨出口货物在生产时予以免征增值税、消费税;(2) 国家规定不予退还 或免征增值税、消费税的出口产品,如原油、援外出口货物、国家禁止出口货物、糖 等产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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