咨询热线0532-85836637 85803192    |  公司注册  | 商标注册  | 会计代理记账  香港公司、  海外BVI公司注册  |   
  首 页  | 新闻动态 出口退税 | 外资企业注册  |
 首 页 - 技术文章 - 香港公司、海外BVI公司注册 - 阅读文章
青岛公司注册,代理记帐 - 技术文章 - 香港公司、海外BVI公司注册- 成立香港公司条件

成立香港公司条件

[日期:2005/9/24 20:43:55] [字体: ]
  (1) 两位或两位股东以上;(2) 所有股东必须超过18岁; (3) 所有股东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或护照影印件;(4) 以企业法人作为股东的,企业法人必须提交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;(5) 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0圆港币(到位资金不限);(6) 在香港能提供注册地址(一般由中介提供); (7) 委任香港人或香港公司担任公司法定秘书;(8) 必须从事正当生意;(9) 必须交付所有费用 。



以上由青岛润晟会计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友情提供

电话    0532----85836637    85803192     85997943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13361220539   13361208378
阅读:2488次  

复制 】 【 打印
      暂时没有相关文章
网站导航:青岛公司注册 青岛商标注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