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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公司注册,代理记帐 - 技术文章 - 代理记账咨询(常见问题)- 差旅费领用及报销制度

差旅费领用及报销制度

[日期:2005/10/9 10:07:04] [字体: ]
  
 一、交通工具

1、公司项目经理以上人员,因公出差可乘坐飞机,其余人员因公确需乘坐飞机的,须经总经理批准。

2、项目经理以下人员可乘火车软卧、轮船二等舱。情况特殊,须经总经理批准。

3、出差期间,员工日交通费用实报实销。

 二、住宿标准

1、项目经理以上人员可住三星级以上宾馆,总经理可住单间客房。

2、一般员工住三星级宾馆标准间客房。

3、住宿费凭正式发票实报实销(不允许在宾馆用餐)


三、伙食补助


1、每人每餐补助12元包干使用。

2、总经理副总经理凭发票实报实销。

 四、报销和还款


1、  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一星期内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、还款手续。如审批人不在,应及时电话说明情况。

2、  经手人与审批人,不得为同一人。


以上由青岛润晟会计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友情提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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