咨询热线0532-85836637 85803192    |  公司注册  | 商标注册  | 会计代理记账  香港公司、  海外BVI公司注册  |   
  首 页  | 新闻动态 出口退税 | 外资企业注册  |
 首 页 - 技术文章 - 代理记账咨询(常见问题) - 阅读文章
青岛公司注册,代理记帐 - 技术文章 - 代理记账咨询(常见问题)- 原始凭证记录的管理办法

原始凭证记录的管理办法

[日期:2005/10/9 10:07:54] [字体: ]
  
    按照<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>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帐册,进行会计核算,及时提供合法、真实、准确、完整的会计信息的规定,对取得或者填制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如下:

一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:凭证的名称;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;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;接受凭证单位名称;经济业务内容;数量、单价和金额。

二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,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;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,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。自制原始凭证必须经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.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,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。

三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,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。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,必须有验收证明,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,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。

四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,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,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。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,必须用双面复写纸(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)复写,并连续编号。作废时应当加盖“作废”戳记,连同存根一起保存,不得撕毁。

五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发生销货退回的,除填制退货发票外,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;退款时,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,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。

六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职工公出借款凭据,必须附在记帐凭证之后。收回借款时,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据副本,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。

七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,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。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,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、日期和文件字号。

八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原始凭证不得涂改、挖补。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,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,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。

九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本办法从****年**月**日起实行。


以上由青岛润晟会计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友情提供

电话    0532----85836637    85803192     85997943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13361220539   13361208378

阅读:6317次  

复制 】 【 打印
      暂时没有相关文章
网站导航:青岛公司注册 青岛商标注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