咨询热线0532-85836637 85803192    |  公司注册  | 商标注册  | 会计代理记账  香港公司、  海外BVI公司注册  |   
  首 页  | 新闻动态 出口退税 | 外资企业注册  |
 首 页 - 技术文章 - 外资公司知识问答 - 阅读文章
青岛公司注册,代理记帐 - 技术文章 - 外资公司知识问答- 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应向审批机关提交的文件

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应向审批机关提交的文件

[日期:2005/10/11 23:06:03] [字体: ]
   1.设立合营企业的申请书; 
   2.合营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; 
   3.由合营各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合营企业合同和章程; 
   4.由合营各方委派的合营企业董事长、副董事长、董事人选名单; 
   5.中方合营者的企业主管部门和合营企业所在地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设立该合营企业签署的意见。 
   上列各项文件必须用中文书写,其中2、3、4项文件可同时用合营各方商定的一种外文书写。两种文字书写的文件具有同等效力。 
   审批机关自接到上述材料之日起,三个月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。

以上由青岛润晟会计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友情提供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电话    0532----85836637    85803192     85997943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13361220539   13361208378
阅读:3072次  

复制 】 【 打印
      暂时没有相关文章
网站导航:青岛公司注册 青岛商标注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