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汇核销的程序是这样的: 1.我们与外商洽谈好一笔交易,到了发货前,我们要出具一份外销合同,并填写“出口收汇核销单”申领表, 2.带上工厂的出口专用章及有关印鉴去当地的外汇管理局办理“出口收汇核销单”的申领工作。 3.核销单领回之后,我们要缮制售货确认书、商业发票、装箱单、出口货物明细表、报关单、出口报关委托书和商检委托书等有关资料,连同核销单一并交给货代公司办理报关、商检和订舱等手续。 4.货物出关后,我们就会从货代那儿拿到货代或船公司签发的提单,然后通过L/C或T/T等方式向客户收取货款,货款到帐后,银行一般会出具两份出口收汇通知书,一份用于单位的财务记账,一份就用于出口核销。 5.一般在货物出关四个星期后,海关会重新就该项货物出具三份出口货物报关单,白色的一份用于外汇核销,黄色的一份用于办理出口退税,还有一份没有加注的报关单一般用于企业备份。 6.货代一般在四个星期后会去海关办理退单手续,这时货代会从海关那儿拿到上述三份报关单以及加有海关印鉴的“出口收汇核销单”。 7.在确定工厂与货代没有欠费后,货代会主动将报关单和“出口收汇核销单”一并送交工厂。 8.我们在收到货代送来的单据后,会填写出口收汇情况表,并缮制一份商业发票,连同用于核销的报关单以及“出口收汇核销单”一起去当地外汇管理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。 9.外管局在确认各项单据无误的情况下,会收下所有的单据,然后在“出口收汇核销单”的第三联加注用于办理出口退税的金额,并在其上盖上用于出口退税的专用章。 10.我们再缮制一份商业发票,连同“出口收汇核销单”的退税联以及黄色的报关联去税务局涉外分局办理出口退税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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